关于推荐选拔第二十五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

2019-03-08 21:47:36    编辑:1管理员2

各团区市高校共青团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市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市直及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联系和服务青年选优配强团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展现新形象团市委决定面向全市推荐选拔第二十五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和条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干部和青年干部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热心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策划能力

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中小学全市各高校中小学综合素质高思维活跃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要求具备较丰富的青少年工作经验

企业社会组织各级各领域企业的团干部和青年干部要求熟悉企业共青团的工作善于与青年沟通有活力有创造力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中的团干部和青年干部要求资源统筹能力强有一定的社会服务项目经验

基本要求: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为了确保基层团干力量本次挂职原则上不再推荐街道社区的专兼职团干部

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6个月20194月至201910)。

选拔程序

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同意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出具一份工作鉴定2019326周二)17:00将纸质材料上报团市委可邮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yuanzeng@sz.gov.cn

各团区委汇总本地区本领域的推荐人选团市委学校与少年部汇总高校中小学领域的推荐人选审核确定后报团市委组织与宣传部各团区委根据条件至少推荐1名挂职干部人选鼓励优秀团干部自荐报名

团市委研究确定挂职干部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及挂职干部情况安排至团市委机关相应部室工作挂任相应职务

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团市委提供办公条件提供公务出差差旅补贴等

干部挂职期间须遵守团市委有关工作制度服从团市委工作安排原则上除因职务调整变动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前结束挂职

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回派出单位工作个人需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团市委对其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送达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组织与宣传部联系人袁曾

电话:88134993

邮箱yuanzeng@sz.gov.cn

地址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20

学校与少年部联系人石淳

电话:88134401

邮箱wuying@sz.gov.cn

地址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19


附件:《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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