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团市委部门决算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4-11-03 15:40:50    编辑:办公室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对青年工作的指示;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订青年工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动员和协调社会各界力量,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基层团组织,搞好团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青年联合会、市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建设,指导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承担市青少年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承担市“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志愿者之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指导市义工联合会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系统共设6个处,下属单位3家,行政事务编制34人,事业编制147人(其中经费自给编制87人),雇员编制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团市委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包括: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深圳市少年宫、深圳市团校。

第二部分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来源: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906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3.02万元,占总收入的84%;事业收入296.59万元,占总收入3%;其他收入1175.05万元,占总收入的13 %

(二)支出构成: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0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8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占总支出36%;项目支出5757.09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维护青少年权益、志愿者之城建设、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等项目支出,占总支出64%

二、关于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1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数为7793.91万元。

2013年度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666.45万元,8.6%,主要用于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90.51万元,占10%,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维护青少年权益、志愿者之城建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934.23万元,38%,主要用于三个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开展青少年活动等;教师进修支出28.41万元,占0.4%;干部教育支出857.26万元,占11%,主要是深圳市团校开展全市团干部、志愿者、青年工作者培训的支出;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25万元,占0.3%;青少年科技活动支出624.85万元,占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3.07万元,占0.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和离退休支出19.18万元,占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49万元,占0.2%;事业单位医疗36.91万元,占0.5%;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6.79万元,占19.4%,主要用于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款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4.56万元,占1%;购房补贴支出150.2万元,占2%

第三部分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四个,包括: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深圳市少年宫、深圳市团校、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18.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7万元,占2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84万元,占68.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3万元。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团组1个,2人次。主要用于机票费用、签证费用、住宿及伙食费用、城际间交通费用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1.27万元。其中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公务接待支出16.01万元,深圳市少年宫公务接待支出2.96万元,深圳市团校公务接待支出2.4万元,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务接待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省市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工作研讨等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84万元。其中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本级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30.24万元,车均经费4.32万元;深圳市少年宫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19.44万元,车均经费4.86万元;深圳市团校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14.33万元,车均经费3.58万元;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务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费20.83万元,车均费用3.47万元。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过路过桥、燃油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开支。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93.87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24.54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 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8.07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压减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5.8万元,根据《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意见》,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车辆核减3辆,因此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75.8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0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指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青少年权益工作、共青团组织建设、学校少先队建设工作、联络统战工作等支出。

三、教育:指我委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开展教师进修、干部培训等教育支出。

四、科学技术:指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等费用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六、医疗卫生:指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指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款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形成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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