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共青团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8-11-12 15:07:27    编辑:1管理员2

各团区委、大鹏新区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圳共青团改革要求,夯实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共青团工作基础,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决定筹建共青团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各项部署,围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为主线,不断增强两新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广大两新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特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全市两新组织的贯彻落实;指导我市重点两新组织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特点,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青年工作和共青团活动;做好市两新组织团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完成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隶属关系

市两新组织团工委作为团市委的派出代表机关,接受团市委领导,同时接受市两新组织党工委领导。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成员单位团组织接受市两新组织团工委领导,同时接受本单位党组织领导,负责组织本企业、本单位、本团体的共青团工作,并指导下辖组织的共青团工作。

四、筹建机构

成立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市委副书记蓝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团区委、大鹏新区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与宣传部,负责筹建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的日常工作。

五、筹建工作安排

筹建工作由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阶段具体实施。

(一)前期准备(至11月中旬)

拟定《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组建工作方案》;成立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前全市两新组织团组织情况深入调研。

(二)请示组建(至12月上旬)

向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团市委党组汇报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初步确定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成员单位;上报关于组建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的请示。

(三)正式组建(至12月下旬)

完成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组织架构搭建、班子人选考察等工作,上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团市委党组审批;召开成立大会,正式组建市两新组织团工委

(四)后续工作

建立完善市两新组织团工委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将筹建市两新组织团工委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请各区(新区)团委、市金融团工委对辖区内或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情况进行摸查梳理,推荐一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组织和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团组织为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成员单位。请注意择优遴选,并于11月22日(周四)17:00前将两新组织团组织信息表发送至团市委组宣部邮箱yuanzeng@sz.gov.cn

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金融业法人单位、视同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其他法人单位(其中非金融监管的金融业法人单位为年营业收入(或收入合计)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以及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

附件:两新组织团组织信息表

联系人:袁 曾、曾德慷;联系电话:88134993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两新组织团组织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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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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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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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团内职务、企业

或社会组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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