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05 14:39:14    编辑:1管理员2

为充实工作力量,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拟面向全市范围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职在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均可报名。

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已完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中共党员。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历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或相关专业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试用期公务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719星期一止。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swoffice@sz.gov.cn。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然后扫描上传

3.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34470。

)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2名考察对象团市委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2名选调人选工作部门及职务职级。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手续。

  附件: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



         

                           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