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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 来源:深圳市青少年网 分享:

  各团区(工)委:

  现将《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联系人:边郭晓晴,联系电话:82104093;陈忠宇,联系电话:25950164;  传真:82095266)

  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

  工作方案

  为通过制度化安排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好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3〕18号)要求、《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广东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团粤发[2013]11号)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2014年8月

  三、组织实施

  (一)酝酿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5日前,各团区委、新区团工委制定“面对面”活动方案,并报团市委。方案内容包括专题调研、建立倾听活动机制和“面对面”集中活动的时间、实施步骤。

  (二)调查研究阶段。各团区委、新区团工委可围绕活动主题的某一角度或几个角度出发,立足本地工作实际,细化调研内容,依托青少年研究专业机构,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兴载体,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深度访谈、在线交流等方式,深入分析、积极探索,形成至少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于2013年10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团市委社区与权益部邮箱。调研报告字数不限,调研过程中形成的调研方案、抽样情况、调查问卷、统计数据等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形成提案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各团区委、新区团工委每季度确保5个工作日的时间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与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争当坚定理想之先锋、争当服务青年之先锋、争当务实实干之先锋、争当勤俭廉洁之先锋(简称“两进三同四争先”)。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倾听日”活动,邀请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自组织代表等,与青少年、青少年家长面对面开展倾听、恳谈活动。通过12355微空间、网站、微博、QQ群、微信等平台,收集广大青少年的意愿心声。通过上述措施,多渠道、经常化倾听了解青少年群体的意愿诉求,在2014年各地“两会”前,提出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提案或建议。

  (四)开展活动阶段。2014年1月至3月,各团区委要在区“两会”召开前,联合人大、政协等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各团区委、新区团工委要积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介绍“面对面”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向“两会”提交涉关于“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主题的提案或建议,在“两会”上通过提案、建议、大会发言、小组发言等方式,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发出集中呼吁。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调研成果,充分发挥法律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好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及时报送团市委权益部。

  (五)跟踪落实阶段。各级团组织要在“两会”结束后,主动跟进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努力争取将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提案、建议列为重点提案、建议。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合作,发挥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的组织优势,协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推动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联合视察等工作,广泛凝聚共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新区)要充分认识“面对面”活动是新形势下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制度选择。省委、省政府将“面对面”工作纳入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工作;团中央将“面对面”工作纳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内容。各区(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善于借助党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力量,创新活动方式,扩宽活动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

  (二)认真落实,全面覆盖。各区(新区)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好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新区)要切实加强“面对面”活动的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重视和用好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充分展示活动过程、成果和意义,着力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范围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