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青基字〔2014〕1号
关于做好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区(工)委,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各高校团委,市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发展迅速,为促进本市青少年慈善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期间,涌现出一批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深圳青年正面形象,弘扬公益慈善精神,市青基会决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在2011-2013年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募捐行动,向市青基会捐款数额累计2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集体。
2、先进个人:在2011-2013年期间,积极向青基会捐款或帮助青基会募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各级团干、团员青年;热心参与捐款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爱心人士。
3、突出贡献奖:在2011-2013年期间,在符合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募捐行动,累计捐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单位或集体。
以上推荐对象要着重挖掘先进集体与个人的感人事迹。
二、评选方式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方式。
2、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由各级团组织推荐,报市青基会审定。
3、突出贡献奖由市青基会秘书处推荐提名,报市青基会理事会审定。
三、表彰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要把表彰工作和开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传播公益慈善理念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2、此次表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保质量。
3、参评单位及个人需认真填写附表,详实申报材料,团市委、市青基会将根据事迹材料进行后续宣传和报道。
4、各团区(工)委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先进单位(个人)推荐表以及表彰单位(个人)汇总名单的电子文档发送市青基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青基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曼书 郭素娟
电 话:82104644 82104934
地 址: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405
附件一: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二: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三: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突出贡献推荐表
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4年1月2日
附件一:
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先进单位推荐表
此表可复印,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市青基会。
注:电子文档发送市青基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青基会秘书处
附件二:
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此表可复印,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市青基会。
注:电子文档发送市青基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青基会秘书处。
附件三:
2011-2013年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突出贡献推荐表
此表可复印,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市青基会。
注:电子文档发送市青基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青基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