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组织承接涉罪未成年人
帮教工作的公告
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专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3家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组织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概况
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行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力量,设置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帮教内容,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等环节以及今后成长过程中采取长效帮教机制,尽最大努力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健康成长的道路,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
(二)具有服务青少年的工作经验并依托青春家园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服务;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与的社会组织,请于2014年7月21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团市委社区与权益部(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308室)领取详细文件。
四、递交材料
书面材料及资格证明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18时00分,地点为团市委社区与权益部(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30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恕不受理。
五、项目确定
参与公开评标的社会组织应不少于8家。评标方将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3楼小会议室召开评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深圳青少年网(http://www.szyouth.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邀请人: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联系人:段嘉欣
电 话:0755-82104093 13510104541
传 真:0755-8209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