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决定

2017-06-02 17:31:57    编辑:组织与宣传部

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深圳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

为弘扬正能量、树立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精神,推动团的各项事业取得更大发展,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决定,授予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团工委等6个基层团委“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福田区直机关团工委等75个基层团委“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龙岗区布吉街道甘坑社区团支部等7个团(总)支部“深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称号,授予罗湖区东湖中学团支部等106个团(总)支部“深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李如君等172名同志“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陈煌亮等183名同志“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以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深圳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尖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2、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3、深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名单

4、深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名单

5、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6、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