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及相关评选活动的公告

2014-09-10 10:07:18    编辑:组织与宣传部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志愿者之城”、福田区委区政府打造“志愿者先锋区”的战略部署,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弘扬志愿文化,推进我区义工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决定开展第三届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及相关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总则

(一)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是福田区委区政府设立的表彰志愿者的最高荣誉,授予长期参与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对福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义工及义工组织(团队)典型,激励广大居民热心公益、服务他人,为建设“志愿者先锋区”做出贡献。

(二)第三届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名额为5名(个人或团队)。在评选义工服务“区长奖”的同时,还开展十佳义工、十佳义工组织(团队)、优秀义工、年度特别奖等相关评选项目。

(三)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及相关评选活动由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福田区义工联理事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评选项目

(一)义工服务“区长奖”;

(二)十佳义工;

(三)十佳义工组织(团队);

(四)优秀义工;

(五)年度特别奖。

三、申报说明

(一)评选范围

1、在福田区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2、虽未在福田区内登记、注册或备案,但主要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在福田区内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3、各有关部门指导开展的专门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如公务员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支教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廉洁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文化义工、医疗义工、计生义工、平安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老年志愿者、民情志愿者、工会维权志愿者、助残义工等;

4、各街道指导的辖区内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义工服务“区长奖”的义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义工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3年,服务满10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4831,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对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优秀义工,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服务时间等条件,由评审委员会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者不再参评;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福田区“十佳义工”的可优先考虑。

2、申报义工服务“区长奖”的义工组织(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正式成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4831。为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国内国际援助项目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义工服务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义工组织(团队)可以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3)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4)对于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义工组织,可适当放宽成立年限、人均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由评审委员会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的组织(团队)不再参评;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团队)”的组织(团队)可优先考虑。

3、申报“十佳义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义工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2年,服务满5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4831,有较大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义工,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服务时间等条件限制,由评审委员会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者不再参评;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福田区优秀义工的可优先考虑。

4、申报“十佳义工组织(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正式成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4831

3)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义工组织(团队),可适当放宽成立年限、人均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由评审委员会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的组织(团队)不再参评。

5、申报优秀义工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服务满300小时,连续服务年限超过2(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4831,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良好。

6、关于年度特别奖:

年度特别奖具体奖项名称、名额设置、授奖对象等,由主办方根据评选活动的实际情况决定。授奖对象不与本次评选其他奖项重复

四、申报材料

(一)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材料

1、《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表》;

2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3、个人申报的,提供身份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组织(团队)申报的,应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组织(团队)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材料

1、《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表》;

2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3、个人申报的,应提供身份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组织(团队)申报的,应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组织(团队)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三)优秀义工申报材料

1、《福田区优秀义工申报表》;

2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3、身份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个人奖项申请实行电子化,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电子版的,可向评审委员会说明原因。组织(团队)申报材料中,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010晚上24时。截止时间前,申报者可自行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

3、评选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评审需要和委员意见要求申报者补充材料或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此处补充材料不受前述申报截止时间的限制。

4、申报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奖项,若未被评选上申报的奖项,则作为候补申请者分配到其他奖项,参加该奖项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人选推报

1、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各级义工组织按照参选条件,发掘典型,经本人同意后推荐申报。推荐名额不限。

2、自荐。义工个人和义工组织(团队)自荐申报。

(二)初评公示

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选出候选人,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三)网络投票

通过报纸、网络对全体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公示,进行投票,候选人得票情况列入评分范围。

(四)评审投票

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候选人进行自我陈述并接受提问,现场进行投票。

(五)报审确定

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审投票统计候选人得分情况,报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网络投票、评审投票换算为评分的规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其中,网络投票结果换算的分值为总分值满分的10%

(六)颁发荣誉

为义工服务“区长奖”获奖个人及组织(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在推荐时,要着重考虑具有较强示范性、鲜明时代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人选,推荐出能在社会中形成健康导向、起到榜样作用的优秀义工或组织(团队)的代表。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参加评选的义工或义工组织(团队)进行考察。

3.主办方对此次评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彭士圭;地址: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1813办公室;联系电话:82918132

附件:

1.《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表》

2.《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表》

3.《福田区优秀义工申报表》

 

                         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30

附件